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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8-00216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12-24
文号: 灌政办发〔2018〕16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管理领域社会反映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县有关部门及单位:近期,建筑管理领域社会反映问题较多,尤其是开发企业对营商环境反响强烈。根据县主要领导意见,现就做好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建设管理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管理领域 社会反映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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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管理领域

社会反映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县有关部门及单位:

近期,建筑管理领域社会反映问题较多,尤其是开发企业对营商环境反响强烈。根据县主要领导意见,现就做好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建设管理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关系方方面面。营商环境打造关系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也是我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深入开展。

二、要突出重点。从社会反映情况来看,主要从以下几个重点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是否存在第三方服务机构与审批部门违规混合办公、机关工作人员混岗兼职盈利、指定机构从事桩基检测和建筑测绘等业务、服务机构区域性垄断经营、服务机构超标准收费、违规指定使用建筑耗材或材料、未经批准人为设置办理手续障碍等现象。

三、要确保到位。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确保督查整改到位。对反映的问题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反映属实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交有权部门严肃查处。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情况,由督查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形成书面材料在12月底之前报送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委。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4

抄送:县委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4日印发